>>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18 -> 建设新海原 -> 文字头条
徐海宁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5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暨全县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2021-03-24 22:03:27   
2021-03-24 22:03:27    来源:海原融媒体中心

  3月23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徐海宁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5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暨全县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内容,观看了《国企“蛀虫”沉浮录—宁夏国资国企领域腐败典型案件警示录(上、下集)》和《贪欲之祸》警示教育专题片,部分参会领导进行交流发言,县长许正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和,县政协主席张斌参加学习。

  徐海宁指出,自治区党委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周密组织安排,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示钟”、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徐海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以案为鉴,立足岗位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增强自律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努力使我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要严格落实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及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切实增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记者 李国燕)

【编辑】:闫文丽
【责任编辑】:闫文丽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