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原县司法行政系统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确保力度不减、尺度不松、除恶务尽,为海原县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结合政法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刀刃向内深挖彻查,对自身办理案件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指导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开展回头看。重点查找不依法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和可能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回头看案件6005件,查摆出业务能力、调解能力短板导致的文书不规范、装订不全等问题案卷254件,无相关“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海原县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广大人民调解员作用和优势,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重点对经济借贷纠纷案件、诈骗类案件进行线索摸排。县司法局在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和线索摸排活动,号召他们勇于检举身边的黑恶势力。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拧紧“发条”,督促其增强守法意识,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全县182名社区矫正对象无涉黑涉恶、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不紧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和谈话承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司法局开展了人民调解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业务培训,对全体干部职工及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培训,并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考试。选派优秀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法律明白人”专项培训为载体,对各乡镇、街道法律明白人及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台账,严格执行向县司法局、市律协“双报备”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做到立行整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 (全媒体记者 马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