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海原县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在全县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美丽河湖建设行动”等,促使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升级。
为进一步细化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创新机制,建立涉河违法举报奖励、重大事项挂牌督办等制度,海原县积极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海原县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海原县河(湖)长制工作督办约谈问责制度》,强化河流监管力度,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大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为提升河湖管理法治水平提供有效抓手。
同时,海原县委宣传部、县河(湖)长办携手建立长期曝光机制,在海原县电视台设立“河(湖)长制曝光台”、开设电视问政栏目,针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清四乱”问题一周一曝光,一月一问政,直面社会监督,切实督促各级河(湖)长、乡镇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提高公众护河、爱河意识,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出贡献。为提高河(湖)长制工作智慧化水平,海原县认真抓好“宁夏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工作,县河(湖)长办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对河流、河(湖)长信息进行管理,方便快捷统计各级河(湖)长巡河次数和上报的各类事件,有效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效率。
为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显成效,海原县各级河(湖)长牵头组织,乡镇部门积极配合,突出整治,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清四乱”问题。坚决向河湖顽疾宣战,大力整治河湖“清四乱”问题,推动解决了一批侵占河湖、破坏河(湖)的“老大难”问题,有效推进了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进一步促使河湖“清四乱”问题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并按照务实、高效、管用的原则,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问题的整治,向着河道监管全天候、无死角、问题反馈“零延迟”的目标迈进。
以清水河海原段综合治理为主线,海原县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清四乱”问题,全县累计投入机械1375个台班,人工2020个工日,清理转运垃圾505处1.68万吨,确保河道“清四乱”问题整治有效、彻底、不遗漏,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确保重点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促进河道水域岸线环境持续改善。 (全媒体记者 马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