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教师,学生是弱者,法律强调对学生权益的保护理所应当;但必须正视的是,近年来教师的权益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威胁,而教师们的权益也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蒋齐委员说。
近年来,受社会风气、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各地中学都存在学生厌学、叛逆、吸烟、打架等不良现象。学生违反学校和课堂纪律,教师管还是不管?能不能批评?教师不能体罚学生,但学生殴打教师的事件却时有发生。
蒋齐认为,教育改革要立足《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赋予教师正当的教育惩戒权,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达到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目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教师合法权益保护。
蒋齐建议,适当调整降低负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并将其进行细化,规范教师行为,明确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利不受干扰,并建立教师惩戒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教师正当的教育教学权利。同时要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教师权益保护的政策法规,宣传教师的先进事迹,对侵犯教师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加强《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宣传,提高教师维权意识,依法维护教师权益;成立教师维权机构,为权益受侵害的教师提供法律服务。(记者 李徽 房名名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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