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总质量大于3.5吨的大型货车必须安装侧、后防护装置。但总有一些驾驶员忽视法律法规,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2020年5月29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在青铜峡南收费查处一起大货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防护装置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29日10时许,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民警在青铜峡南收费站出口对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出站口,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该车辆两侧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驾驶员李某称:自己车辆买来后一直都在外地拉货,所以没顾得上安装防护装置,今天才从外地回到宁夏,本想卸完货就去安装,没想到让交警查处了。
随后,民警对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后给予处罚,并要求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提醒:法律对大货车安装侧面及后下方防护栏有明确的规定,防护装置以防止发生事故时有车辆钻入车底,造成更大的伤亡后果。但在日常检查中,发生有不少大货车不仅没有安装防护栏,更有甚者连反光标识都没有,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大货车的侧后方防护栏是必不可少的“生命防护栏”,广大货车司机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依法安装防护栏,这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生命负责,务必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高速交警十七大队 李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