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19 -> 宁夏交警 -> 覆车之戒
男子撞护栏人伤车损,只因对面车辆滥用远光灯
2020-07-02 17:00:20   
2020-07-02 17:00:20    来源:兴庆区交警二大队

 

  6月24日晚,柳师傅驾驶宁A牌照轿车沿友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海宝路交叉口时撞到马路中间隔离护栏,导致车辆左侧严重受损,两侧安全气囊全部打开,经济损失2万余元,隔离护栏被撞毁。经询问柳师傅得知,因为对面车辆开启远光灯,致使他瞬间看不清路面状况,而且车辆在行进当中,来不及采取制动,撞到了隔离护栏。

1.jpg

1_meitu_1.jpg

2.jpg

  远光灯的隐患:

  隐患一:瞬间致盲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隐患二: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

  隐患三: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使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有多条明文规定:如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在会车前150米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事关你我,请广大驾驶员杜绝“滥用远光灯”这种不文明行为,安全出行,文明交通!(兴庆区交警二大队 杨伟军)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