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轻巧便捷、节能环保,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但是骑着电动车一手接打电话,一手扶把,还超速行驶,这有多危险……
2020年9月7日8时18分许,王某某步行沿北京东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太阳神大酒店西侧路段处由北向南横过非机动车道路时,遇到非机动车道超速且分心接打电话的杨某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杨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中接打电话分心驾驶,超速行驶(时速为25+3公里),王某某步行横过道路未确保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某某和王某某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超速、分心驾驶、乱穿马路行为,行驶中注意力集中,注意观察路况,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兴庆区交警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