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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被”致电动车刹车受阻,结果撞了个“满怀”
2020-10-23 19:05:26   
2020-10-23 19:05:26    来源:西夏区交警一大队

 

  2020年10月22日18时49分,韩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培华路甜菜研究所南门口由北向南行驶至培华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向东左转弯时,遇王某1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王某2)沿培华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韩某某、王某1、王某2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韩某某在出路口时,左右环顾了路上车况,但就在准备刹车时,车把上固定的防风被手套影响了刹车及对方向的把控,导致韩某某与顺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当事人韩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当事人王某1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八)项:“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韩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王某1负次要责任;当事人王某2无责任。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防风被会影响行车稳定性;车把上固定手套容易对手部的灵敏度产生限制,影响刹车及对方向的把控。为了自身的安全,希望经常骑电动车的市民最好不要使用防风被,尽量使用护膝、手套等灵活性强的保暖工具。(西夏区交警一大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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