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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交巡警大队快速侦破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调包”案
2020-10-25 22:32:28   
2020-10-25 22:32:28    来源:中宁交巡警大队

  自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以来,中宁县交巡警大队以锚定问题祛痼疾,激浊扬清正警风为靶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立足公安交管工作实际,认真查改工作作风、队伍纪律和执勤执法、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2020年10月23日,中宁县徐套乡路段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不但没有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反而将肇事车辆藏匿,找来另一辆车“调包”并伪造事故现场,不想被勘查现场的交警当场识破。

  当日13时30分许,在国道109线1434公里+800米(中宁县徐套乡大滩川村路段)处,中宁县徐套乡村民杨某某驾驶一辆皮卡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接到事故报警后,中宁县交巡警大队值班民警蒋进平等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勘查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已经死亡,且肇事车辆与摩托车的碰撞部位和痕迹明显不符,初步判断现场有伪造嫌疑。为了进一步核查案发真实经过,办案民警依法对杨某某进行了讯问,但其一口咬定皮卡车就是肇事车辆,没有调换过车。由于肇事驾驶员坚决不承认换过车,不积极配合调查,案件侦破陷入僵局。可是从现场勘查信息显示两车的碰撞部位确实不符,痕迹也不吻合,案件必定另有隐情。

  办案民警迅速调整侦察方向,立即从车辆所有人寻找突破口,在对车主杨某平询问时,杨某平称:当天13时40分左右,其侄子杨某某(肇事驾驶员)说开车把人碰了,因为自己的车没有审验,保险也过期了,想用他的车造个事故现场让保险公司赔付。虽然自己也知道这样做不对,有包庇纵容嫌疑,但碍于情面还是将车交给杨某某了。

  车主杨某平的证言再次印证了办案民警的现场判断,肇事驾驶员杨某某隐瞒了案件实情。在接下来的6个小时,办案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一次次的政策引导和思想攻势下,当日19时,杨某某供述了事故经过:当天13时30分许,其驾驶自己的黑色奇瑞轿车行驶到案发路段,在超越前方车辆未果后与同向行驶的摩托车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由于杨某某害怕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理,随即将死者尸体移至路边,将自己没有检验且保险过期的肇事车辆藏匿在山里,借来其叔父的皮卡车伪造了事故现场,期望减轻赔偿负担,杨某某自认为“调包”后伪造的现场滴水不漏,却·最终没有逃过交警的火眼金睛。

  目前,杨某某已经被中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中宁县交巡警大队 王正玮)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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