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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引燃车内货物,原来是自己人“引火上身”
2020-10-25 23:06:41   
2020-10-25 23:06:41    来源:高速交警七大队

  10月25日中午12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七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京藏高速1345+200米附近有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货厢着火。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迅速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火势已得到有效控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大火最终被扑灭,火灾现场一片狼藉,货厢内的货物所剩无几,应急车道内到处都散落着遗留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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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很“奇葩”——驾驶员薛某告诉民警,他们是装修工人,干完活后拉着装修材料和工人一起回家。行车途中,自己吸烟后将烟蒂随手扔出窗外,岂料烟蒂正好掉进货厢内的装修材料上,引燃了货物。幸好及时发现,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燃烧,但也损失不小。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员随手乱扔烟蒂的不文明行为引发火灾,值得各位驾驶员引以为戒。在行车过程中,切勿随意向车窗外抛物,尤其是扔烟头等行为。一旦带有火星的烟蒂掉进易燃物里,将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高速交警七大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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