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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交警曝光10起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案例
2020-06-27 21:14:16   
2020-06-27 21:14:16    来源:银川交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银川交警积极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治理,狠抓路面重点交通违法查处,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加大农村面包车综合治理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银川市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违法进行曝光,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

  案例一:

  ★主要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6月6日0时4分许,胡某某饮酒后驾驶宁A9E773号小型轿车至尹家渠北街与枕水巷交叉路口停车场区域,被银川交警金凤区一大队民警查处。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决定依法对胡某某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二:

  ★主要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6月13日1时5分许,杨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宁AH002G号小型普通客车,被银川交警飓风行动队民警查处。 经对杨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03mg/100ml。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决定依法吊销杨某某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案例三:

  ★主要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6月2日10时44分许,胡某某驾驶宁AP2327二轮摩托车,沿双福巷由北向南行驶至海宝路向北70米处,因实施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银川交警飓风行动队民警查处。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十九)项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决定依法对胡某某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

  案例四:

  ★主要违法行为: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6月3日16时30分许,王某某在清河南街与新华东路路口处,因实施乘坐摩托车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银川交警飓风行动队民警查处。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八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决定依法对王某某处罚款30元。

  案例五:

  ★主要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5月27日10时44分许,马某某驾驶宁AYB525号轻型普通货车,沿银川绕城快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植物园出口处时,因实施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银川交警绕城快速路大队民警查处。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第(十二)项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决定依法对马某某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案例六:

  ★主要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6月3日16时许,沈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清河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华东路路口处,因实施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银川交警飓风行动队民警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九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依法对沈某某处罚款20元。

  案例七:

  ★主要违法行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6月3日10时21分许,金某某驾驶宁AE191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民族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海宝公园东门处时,因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银川交警飓风行动队民警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七)项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决定依法对金某某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案例八:

  ★主要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摩托车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5月19日15时11分许,段某驾驶宁AP3879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熏东路与民族街路口处,因实施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银川交警兴庆区一大队民警查处。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依法对何某某处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九:

  ★主要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6月15日18时40分许,应某驾驶宁ANV320号小型面包车沿永宁县许黄路行驶,因实施驾驶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被银川交警永宁大队民警查处。该车辆核载6人,实载10人。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决定依法对应某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十:

  ★主要违法行为:悬挂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简要违法情况:2020年5月28日15时28分许,马某驾驶宁AB0918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银川绕城快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文昌南街出口处时,因实施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违法行为,被银川交警绕城快速路大队民警查处。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第(二)项、第八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依法对马某处罚款20元。(银川交警)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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