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吴忠闪电骑警队按照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安排开启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全力以赴营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闪电骑警队执勤民警重点加强夜间检查力度,科学、合理设置执勤点,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还加大对过往车辆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提醒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他们树立安全文明驾驶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确保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现曝光酒驾案例如下:
案例一:23时16分,查获郭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宁Cxxxx上路行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33mg/100ml,驾驶人员移交案件办理中队,车辆拖至金积停车场。
案例二:00时49分,一辆白色小轿车缓缓驶来,看到交警在前方设卡检查,突然停了下来。这一反常行为立刻引起了带领民警的注意,于是上前示意该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50mg/100ml,驾驶人员黄某某移交案件办理中队,车辆拖至金积停车场。
案例三:00时50分,一辆小轿车驾驶员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室内弥漫着一股酒气。当民警询问是否饮酒时,某某称自己并没有喝酒,但在酒精棒亮起的红灯面前,承认了自己酒后开车的事实。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20mg/100ml,驾驶人员杨某移交案件办理中队,车辆拖至金积停车场。
案例四:夜间00时55分,查获马某某涉嫌酒后驾驶车牌号宁Axxxx小轿车上路行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95mg/100ml,驾驶人员移交案件办理中队,车辆拖至金积停车场。(吴忠市交管局闪电行动队 蔺慧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