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来到黄河边,现场已经完全看不出来3个多月前,这里曾有一个占地3亩的农家乐。
据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马瑞介绍,位于灵武市滨河大道以西、梧桐树乡的这家农家乐,坐落在黄河边。因为紧靠黄河和护岸林场,该农家乐种植了果树、建造了鱼塘,成为群众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但该农家乐在黄河边建设的彩钢房、厕所,全部是通过自建的下水管道,生活污水、经营产生的污水都直接通过下水管道排入黄河。同时,畜禽粪便也随意堆放在河岸,对土壤和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由于该农家乐位置隐蔽,一直未被相关部门发现。近日,灵武市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宣传时,接到群众反映。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刻前往调查,在护岸林场中发现了这家未经审批私建的农家乐。通过走访有关单位、调取相关文件资料,检察官最终确定灵武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灵武市水务局3家行政管理部门对农家乐违建、乱排行为负有行政监管职责。根据3家单位的各自职责,检察院分别向3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并会同三家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
“我们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与该农家乐主人余某某进行了沟通,向其普及了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马瑞说。目前,该农家乐建筑物已完全拆除,并对周围环境进行恢复整治。(记者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