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制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的时代,人才、技术、资金的流动,已基本遵循向法治良好区域集中的规律,而城市的法治化治理经验亦表明,法治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坏的关键指标,并决定了区域经济增长的活力。
5月16日上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路华带领金凤区人民法院田贵东、西夏区人民法院院长马立新一行来到银川经开区就营商环境提升中的法制环境营造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与银川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志文、涂克成、何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为园区经济高速发展保驾护航,让企业提高法制意识、增强园区管理中法制观念的工作思路。
座谈会上,银川经开区管委会政策与法制办公室、高新总公司、育成投资公司、建设局及规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管委会和直属公司涉诉涉法案件、法制环境营造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路华指出,银川经开区在营造法治环境和处理涉诉案件中遇到的问题非常具有时代特征和社会共性,像合同管理、劳资纠纷、土地利用等很多是历史遗留问题,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潮中难以规避。银川经开区和受理案件法院双方都要牢守法律底线,并正确看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更要明确“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办好”这个思路。
路华院长建议,银川经开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建立健全法治机制,首先,建立对标机制,对标中院的立案庭、执行局枢纽作用,建立起管委会的法制工作枢纽,形成“一事一办,类似归办”原则;其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到“一案一策、精准施策”,不同案子能制定对应想法策略,提供相应解决依据;再次,要定期组织协调工作,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做到“一难一克,共同推进”;最后要让信息握手,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召开相关问题处置工作协调会议,同时形成使双方紧密合作、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管委会也要善于利用谈判、调解、和解等优势管理手段处理案件,遇到重大、解决难度较大的案件,必要时也要善于联合法院,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在听取了路院长的建议后,银川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志文代表管委会对调研组一行为经开区营商法治环境的“绿色崛起”所做出的努力表示了由衷的感谢,银川经开区正值高速发展机遇期,非常重视园区法治环境建设,园区将配合法院对涉诉案件进行依法、公正地审理,更将认真反思管委会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意资料的留存,对案件进行分层分类,逐一制定解决方案,营造公平、透明、高效、诚信的法制环境和营商环境。(记者 赵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