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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法院:公开审理马某某等11人涉恶案
2020-08-16 08:10:03   
2020-08-16 08:10:03    来源:宁夏日报

  8月15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某某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高利转贷案进行了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马某某开始向他人发放高利贷,为索要高利贷,被告人马某某、王某、马某甲纠集被告人马某乙、杨某某、马某丙、马某丁、马某戊、解某某、杨某甲、马某己对借款人采取殴打、辱骂、恐吓、封堵经营场所大门等方式逼迫被害人给付借款本金及高额利息,有的还强迫借款人用房产、车辆等抵债,致使多家企业、餐厅经营困难或关门倒闭,多名借款人被迫离开居住地到外地躲债,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马某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王某、马某甲、马某乙、杨某某、马某丙、马某丁、马某戊、解某某、杨某甲、马某己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共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26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吴忠市利通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利通区法院于8月2日召集控辩双方就案件诉讼程序中的有关事项召开了庭前会议。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庭审与现场同步相结合的模式审理。庭审预计持续4天,30余名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公开宣判。(记者 张涛)

【编辑】:杨兆莲
【责任编辑】:杨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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