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已成为人们网络社交的重要场所
然而
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公开性
发在朋友圈的内容稍不注意
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一起来看一下这个案例
“朋友圈骂人被判朋友圈道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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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信息媒介的发展方兴未艾,致使互联网上侵权行为激增从而导致人民法院侵权案件数量也随之猛增。由于互联网具有无国界、开放性、传播快、不可控等特性,言论通过网络发布后,很容易得到互联网圈内好友甚至其他无关人员的围观、评论和传播。其传播之快、影响之广、损害后果之严重,是行为人不可预见和预估的。可见,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甚至要比在现实生活中,更应谨慎地规范自我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