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了解到,王某2020年9月在一直播软件上看到有人收购银行卡,因为手头紧,就跟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提出一张银行卡、一张手机卡是一套,银行卡必须开通网银、办理U盾。王某随即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了两套银行卡和手机卡,邮寄到对方提供的地址,获利600元。2020年11月6日,灵武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后立即对王某开展批评教育,并与其签订了《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
可2021年1月,王某再次受利益所惑,以借用朋友李某银行卡刷单,向李某支付使用费为由,要求李某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及U盾、电话卡,并开通网银。后王某擅自将李某的两张银行卡及U盾、电话卡出售给他人,获利3500元。
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批准逮捕。(记者 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