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20 -> 金融在线 -> 风险防范
守好养老钱,谨防“以房养老”骗局!
2022-07-06 20:51:33   
2022-07-06 20:51:33    来源:宁夏新闻网

  国家鼓励的“以房养老”是一种保险产品,而不是投资、理财产品。

  步入老年后,如何保证后续几十年的生活质量呢?相信很多老人都会有这种担忧。如果能将居住的房子“盘活”做投资本金,不影响正常居住,还能稳获高额收益。这样的“以房养老”听起来是不是很让人心动?遗憾的是,“以房养老”的概念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制造骗局让不少老人都深陷其中,最后血本无归,酿成“房钱两空”的悲剧。

  以房养老概念

  “以房养老”顾名思义是指老年人将住房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金。抵押人去世后,房子归保险公司所有。这样为名下有房产、手中无现金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养老思路,帮助老年人获得“养老钱”。这是国家正在施行的一项合法的养老政策。一些不法分子却对“以房养老”进行各种曲解、演绎,以权威机构名义蒙骗老人。但实际上,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真实案例

  张大爷是一位退休老人,平常子女不在身边,自己一个人住。有一个年轻女孩小李,自称是金融理财公司员工,经常来陪张大爷聊天,问寒问暖的。有一次,小李跟张大爷说,她们公司新出了一款投资理财产品,让张大爷把自己居住的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换成钱,再把钱交给她们公司进行投资,一年能有不少分红。说张大爷的房子一年差不多能有100万元收益,扣除贷款的利息也能剩50多万元,每月可以白赚4万多元!一年后还完本金利息,房子抵押就解除了,稳赚不赔。而且这期间,张大爷还是可以继续在房子里居住,没有任何影响。为了保险起见,张大爷去问周围的邻居,得知国家确实有以房养老这个政策,于是和小李所在公司签订了“以房养老”协议。第一个月,张大爷的账户真的收到了4万元的“分红”,第二个月也收到了4万元转账。但之后,张大爷就被法院工作人员告知,他在金融机构欠款逾期不还,他居住的住房将被法院执行拍卖用以偿还欠款。张大爷报警后才发现,和自己一样的受害人很多,那个小李实际是个骗子,之前到账的分红,实际上就是自己贷款的本金。

  骗局拆解

  欺骗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理财机构介绍的出资方,并与出资方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将所借资金投资到他们的“以房养老”项目获取理财收益作为养老金。在这一过程中,老年人委托理财机构的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房屋出售和抵押登记手续,这些抵押都是有法律效力的。由于理财机构汇集的大量资金脱离监管,被挪作他用后,很可能导致理财机构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款,出资方此时就依据具有效力的合同,实现抵押权,申请强制执行老年人所抵押的房屋,导致老年人的房屋被强制拍卖。

  其实以房养老骗局跟“套路贷”有点类似,受害者本身往往是老人或者其他社会经验不足的人群,对于现代金融知识完全不懂,像牵线木偶一样,被骗子们忽悠签了各种各样的合同、委托书。在以房养老诈骗中,骗子欺骗当事人签一个借款合同,以房产做抵押,再借旧账还新账,将借款越滚越大,故意诱导当事人不能及时履行,伺机侵吞房产。而这个套路,每一步都是以合法的名义进行的,可以称得上“吃人不吐骨头”。而这个骗局最终的结局要么是只能眼睁睁看着老人价值几百万元的房产被过户倒卖,要么就是自个认栽,保全老房子,但子女要背负父母几百万元的天降贷款。

  防范要点

  1.多些陪伴、多些沟通。老年人生活中如果缺少子女的陪伴,骗子会利用老年人精神空虚的弱点,乘虚而入,骗取老人信任,再向其推销理财产品。所以老年人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家属商量,切勿轻信他人,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2.看好您的房产证,不能随便交给外人。如果房产证被用来向金融机构申请房屋抵押贷款,但如果你又无法正常履行还款义务,金融机构有权向法院申请房屋执行拍卖用以偿还债务。

  3.经得起诱惑,还是那句老话,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不贪就不会被骗,请一定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不要被高额收益所诱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供稿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王雪玲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