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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金融安全屏障 宁夏筑牢防范非法集资“堤坝”
2022-11-28 16:27:18   
2022-11-28 16:27:18    来源:宁夏日报

  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提供政策咨询、政策法规普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2022年度“6·15”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现场。 图片均本报记者 陈 瑶 摄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树立正确理财观,守住“钱袋子”。

  将防范非法集资内容编排成歌曲、小品、快板等形式,可以有效提升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能力。

  编者按

  “我们刚刚制定了实施方案,近期将通过集中开展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七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个行业工作人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作为宁夏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牵头部门,该局联合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市、县(区)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机制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案件处置力度、深入宣传教育培训,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我区筑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牢固“堤坝”。

  “非法集资”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毒瘤,不仅损害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还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及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全区各成员单位及各市、县(区)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机制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案件处置力度、深入宣传教育培训,通过防打结合、标本兼治,区域金融市场逐步净化。

  同频共振 在地基上筑起机制建设“堤坝”

  “为夯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基础,每年我们都会制定印发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整治重点、职责分工、步骤措施进行明确要求。”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局不断完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处置等制度措施,健全日常监管、支持合法、打击违法等相关联动机制,确保长效常治。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该局推动27个市、县(区)全部建立政府统一负责、属地分级负责、部门各负其责、运转高效联动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金融、公安、市场监管、法院、人行、银保监等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辖内金融机构(组织)积极履行行业部门职责,联合落实行政执法职能。在处置重大案件时,推动主责部门建立公、检、法相配合的重点案件处置攻坚工作机制,避免了风险隐患次生。在组织领导中,成立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政府效能目标、平安宁夏建设等考核中,不断增强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建立区、市、县(区)纵向和成员单位横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履行属地责任、重大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整治非法金融放贷和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等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非法集资活动有考核、有机制、有人管。2022年,宁夏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现了“降存量、控增量”的工作目标。

  打早打小 在源头上筑起预警监测“堤坝”

  2021年6月8日,宁夏防范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正式上线,并如期完成和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对接后,数据不仅能上传至国家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等国家级平台,也能从国家平台抽取数据,抓取互联网关键数据,形成立体化防范体系。”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避免更多社会公众陷入非法集资,必须在“治未病”方面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全区填报线索机制的基础上,运用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和服务智能化平台、征信平台、反洗钱平台等信息化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涉金融领域企业活动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前移关口、防微杜渐,全力推进非法集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目前,我区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地市三级风险协同处置体系,实现了风险线索的动态排摸与分级预警、风险处置协同联动。

  另外,为加强重点风险隐患监测预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和动态更新涉非涉稳动向,每月汇总监测排查情况,建立辖区风险清单和工作台账,认真研判“易燃点”“引爆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稳妥处置 在行动上筑起风险化解“堤坝”

  今年以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定期会商研判维稳形势,摸清涉稳风险底数,强化信息互通互享。聚焦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全区金融市场环境。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公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举报方式,深入有效进行宣传,稳妥有序出清风险。同时,该局高度重视重大风险及跨省案件的协同配合,配合云南等省市开展联合处置和维稳工作,推动重大案件化解,全区非法集资案件持续低发。

  强化宣传 在思想上筑起防范意识“堤坝”

  宣传教育是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守护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之一。线下,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多方宣传力量扎实推进防非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进网点的“七进”活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线上,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在继续固化传统媒体宣传专栏和重点区域定制宣传的同时,积极探索将专业的金融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加强在新媒体渠道的宣传,推出防范非法集资系列情景剧、反诈骗MG动画、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大赛等接地气的作品,不断扩大宣传广度、瞄准宣传精准度、提升群众参与度。

  今年以来,组织27个市、县(区)、各成员单位和100余家金融机构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和“6·15”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开展现场宣传5000余场次,《宁夏日报》和宁夏广播电台刊登52篇(次),《银川晚报》刊登108篇,主流媒体刊印播报2.3万余次,制作播发短视频15万余条次,线上线下宣传覆盖330万余人次,发送警示信息825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约39万余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长效机制更完善,部门协作更密切,案件处置更有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普及率更高,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我区市场金融环境持续得到改善。”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对非法集资保持严打态势,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管控变量,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安全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织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法网”

  2021年5月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一年多来,《条例》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成为我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把“利剑”。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非法集资属于典型的涉众型非法金融活动,影响范围广、涉及人员多,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告别了“无法可依”的历史。《条例》明确界定了非法集资,并确定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据介绍,由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问题和非法集资高额回报的巨大诱惑交织,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逐渐成为新的高发领域,且非法集资活动前期往往具有一定隐蔽性,社会公众很难辨别。当前,非法集资活动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扩散,我区群众更应该增强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该负责人提醒,我国法律法规明确,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一旦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损失自行承担。

  那么,我区有无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相关规定呢?

  “目前,我区已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条例》第三十八条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同时,今年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也将此项工作列为第273号主办件。2021年,在学习借鉴其他省份文件精神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区内调研,充分收集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和建议,起草形成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之后,多次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意见建议,持续吸纳、修改、完善,历经一系列程序后,实施细则经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后,于今年8月24日正式印发。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动《条例》落实落细,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权和执法手段,制定行政处置工作流程与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快构建行政处置与刑事打击并举的新格局。

  非法集资花样多 擦亮双眼防套路

  “粮油鸡蛋免费领,国内国外免费游”“小投资大收益,投的多赚的多”……听到这些你心动了吗?你身边是否有人参加了这些项目?警惕!因为这些项目可能就是手段多样、外衣华丽、套路满满的非法集资。如何有效防范和辨别非法集资?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以案示警,教市民擦亮双眼防套路。

  今年4月,不少群众前往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公安分局,当被告知遭遇了一起以投资“以房养老”获高额返利为噱头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时,他们才明白莫名其妙中了骗子非法集资的圈套。

  说好的“以房养老”,怎么就成了非法集资?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案件中受骗的133人中,120人都是中老年人。这些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资金的投资渠道较少,加之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不强,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饽饽”。不法分子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以房养老”“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再把抵押贷款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而这些“理财产品”,很可能也是假的。结局就是,有些老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被抵押,最终失去了房子,还背负了贷款。

  据介绍,除宣称“以房养老”,在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常见的还有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方式。

  “我差点就掉进非法集资的泥潭了。”银川市金凤区的赵女士告诉记者,自从退休后,周围一些熟人开始拉着她去低价旅游团,原来这些低于市场价格的旅游项目的真实目的,是打着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大家的“养老钱”。在家人的劝阻下,赵女士再也不去低价旅游团“凑人头”“开会”领“福利”了。

  部分“养老服务机构”打着“养老新业态”的幌子,假借各种养老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为进一步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集聚形成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合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该负责人介绍,聚焦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建立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在这里也需要提示老年人,捂紧“钱袋子”才能过好“夕阳红”。老年人尽量远离可疑人员的亲近,不要随便接听不熟悉的电话,微信、支付宝,网银里不要放太多钱;应在正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不要相信所谓“低风险、高收益”的说辞;在选择养老机构时,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要被所谓的社会背景或发展前景所迷惑;不要轻信健康讲座、免费体验、赠送礼品、上门推销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同时提示老年人的家属,应当多关注老年人的生活,引导老年人注意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仔细辨别违法行为。“我们公布举报方式,鼓励广大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形成防非打非浓厚氛围和高压态势。”该负责人说,该局还将通过监管、金融机构等部门配合,提供丰富案例素材,提升老年群体对相关违法行为识别与自我风险防范的意识。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增加金融服务有效供给,满足多元化理财投资需求。

  除了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该负责人介绍,还要警惕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机构、虚拟理财、房地产行业、“消费返利”网站等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通常,非法集资主要采用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伪装”。“由于金融知识缺乏,防范意识差,其中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多为留守老年人、打工族、大学生等群体。”该负责人“支招”,远离非法集资要谨记“六不”原则:对高息“诱饵”不动心、对老板“实力”不崇拜、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对熟人“热心”不轻信、对“合法”吸储不大意、对违规吸储不参与。(记者 陈瑶)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王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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