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20 -> 坚定信心 战“疫"必胜 -> 市、县(区)行动
海原五项举措管牢零售药店
2020-02-19 23:37:07   
2020-02-19 23:37:07    来源:宁夏新闻网

  如何保证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渠道合法、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海原县采取“一对一监管”等五项强有力的措施,严格监管零售药店,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海原县现有药店92家,目前正常营业61家、暂停营业31家。据海原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介绍,关停的31家药店,其中23家药店春节后至今未申请营业,另外8家药店经验收暂不符合防控规范现在整顿中。自全区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以来,海原县采取五项严格举措,加强了零售药店疫情管控。制定出台《药店疫情防控规范》,采取“一对一监管”方式、一名执法人员监管一家药店。组织各药店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61份。全县正常营业药店均在门店内1-1.5米处设置隔离台,配备红外测温仪、对进店购药人员测量体温,设置临时隔离区49处。全部落实戴口罩经营、上岗人员定时测体温,每天对店内外定时消毒。药店醒目位置均张贴“不戴口罩请勿入内”“请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等温馨提示,并采用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支付方式购药。

  该县药店建立并落实《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进店购买药品人员全部实名登记,详细盘查购药人员来历及接触史,严禁代购退烧或止咳类药品以及抗生素类药物。组织开展了全覆盖巡查检查,严查板蓝根颗粒、双黄连口服液、医用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类药械质量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药等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检查药店940家次,未发现药店药品质量存在问题。受理处置口罩等防控用品质量价格咨询、投诉12件次。责令测试体温不严格、消毒不定时等防控措施不到位的3家小药店关停整顿。 (记者 王文革)

【编辑】:闫文丽
【责任编辑】:马江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