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会公益组织捐赠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取得单位发放的用于新冠病毒药品、医疗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是贺兰县税务局正在通过电话给企业辅导近期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
“你好,听声音您是税务局的何老师吧,正想着联系你呢,你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我们企业是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因疫情期间企业受到管控调配,采购物资及生产原料不能及时到位,企业员工不能及时返岗,使得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三分之二,影响较大。另外,近期为复产采购了一批口罩及其他防护物资,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取得发票该怎么办呢?”宁夏天心医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水莉焦虑地说道。
“您先别着急,我这不就给您送政策来了。目前,国务院已出台阶段性免征中小企业社保费及实施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而且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了疫情防控捐赠均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服务等收入免征增值税;自治区也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还可申请困难性减免。请放心,有这么多的优惠政策,一定会帮助你们共渡难关的。对于你们采购防疫物资没有发票的问题,可采取代开发票或保存收款凭证方式处理。”贺兰县税务局税政二股的何磾回复道。
“听到有这么多优惠政策,我心里的石头可算是落地了,谢谢你们能想我们之所想,急我们之所急。我们一定抓好生产,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宁夏天心医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水莉愁云顿消,又高兴地说道。
面对疫情,贺兰县税务局充分利用“非接触”方式对全县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主动辅导涉疫重点行业企业。针对登记在册的8户医药卫生、27户药品销售配送企业及市局公布的第一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建立政策落实台帐,由专人负责,每日跟踪企业情况,并结合企业实际精准施策,持续开展点对点的政策跟踪服务,加速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禹磊 何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