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20 -> 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
宁夏区税务局二分局落实“首违不罚”获纳税人点赞
2021-04-08 16:44:26   
2021-04-08 16:44:26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 “真的可以不罚款吗?这下我们的招投标申请可以通过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今后我公司一定按时完成纳税申报,请您监督!”。近日,因逾期未按时纳税申报的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艾红梅在被告知“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后,激动地说。 

  为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宁夏区税务局二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积极优化税收执法方式,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而是采取宣传教育、提示提醒、税务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真正体现了“柔性执法”“宽严相济”的理念,切实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谈起此次的“首违不罚”,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艾红梅说道:“‘首违不罚’这个政策真的太好啦!税务部门不仅给了我们自行纠错的机会,而且感受到了税收执法的温度,既让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了行政执法的柔性,也受到了一次良好的税法教育,为以后更好地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敲响了警钟,想起这些,我的心里真是暖暖的。”(马丽)

【编辑】:杨洲
【责任编辑】:杨洲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