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六项整改事项的验收,标志着石嘴山市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验收销号任务全部“清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确保如期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逐项施策,坚持以突出问题和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主线,近2个月来按照一件一档、资料收集、自查自验、公示挂网的验收程序,牵头对3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1项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
“十二五”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未完成项目涉及我市8个项目,除2个项目取消建设外,其余6个项目已完工;《星海湖水体达标方案(修订版)》确定的8个项目全部完成,2020年全年星海湖平均水质达到Ⅲ类;《石嘴山市典农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中3个措施项目全部落实、19个工程项目除1个取消建设外,其余18个项目全部完工;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六项按照措施逐一整理对应档案,市生态环境局邀请专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实地踏勘的方式召开了整改事项自查验收会议。(记者 雷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