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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

稿件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发布时间: 2021-08-18 18: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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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人事科

  1.负责拟订局党委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党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和党费收缴支出工作。

  2.负责意识形态责任的制定、签订工作,传达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贯彻落实;负责分析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检查、考核所属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

  3.负责拟订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行业文明创建和国家、自治区、交通运输部和交通运输厅级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标兵、劳动模范、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统筹协调。

  4.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任免、考核、调配、奖惩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5.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岗位设置、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聘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工资福利相关政策,监督指导各分局做好劳动工资福利等相关工作。

  6.负责局干部思想教育和培训指导工作,承担人才培养、交流、管理工作。

  7.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