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统计局共同汇报了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在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生态环境厅、统计局、农业农村厅等18个单位和部门于2017年-2019年联合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全区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的普查工作现已圆满完成。
摸清了全区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2017年底,全区普查对象数量11921个(不含移动源)。其中,工业源576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2157个,生活源375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15个。从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看,化学需氧量16.94万吨,总氮1.62万吨,氨氮0.53万吨。
从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看,氮氧化物23.01万吨,颗粒物29.77万吨,二氧化硫16.00万吨。
“根据‘一污普’和‘二污普’公报结果,十年时间,我区农业污染排放总氮从1.47万吨下降到0.54万吨,化肥使用量持续零增长;在全区农业生产总值增加85%、农民收入和奶产量实现‘双翻番’的情况下、化学需氧量由6.24万吨增加到10.78万吨,仅增如4.54万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农业农村厅王生林副厅长说。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对于准确判断当前我区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