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根据市民举报高家闸西南庄稼地非法凿井。接到举报后,西夏区综合执法局直属执法中队立即联合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现场有一台冲击式桩孔钻机正在进行凿井作业,当事人及凿井作业人员均不能提供相关许可手续,属非法凿井。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凿井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向凿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凿井取水许可证相关手续,并对当事人现场普法教育,耐心讲解了水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凿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执法人员现场制止后当事人将转行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凡未取得凿井取水许可相关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采地下水资源,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水务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凿井。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对非法凿井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热线:0951-3073874。
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与西夏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联合执法频率和力度,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实行“执法+街道+村镇+举报”联管联治模式,明确街道镇村主体责任,加大水法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知晓率,解决好水法普法教育和日常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切实发挥好联合执法效力和工作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违法行为查出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