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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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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景武,男,中共党员,现任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二级高级警长。

  身为一直从事治安案件打击查处工作的分管领导,徐景武同志深知,此时对涉疫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直接关系到当前社会治安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他积极研究起草《关于办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案件法律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公安机关采取五个超常规的举措,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为我区侦办涉疫案件树立了标杆,也为涉疫违法犯罪人员敲响了警钟。

  疫情暴发不久,我区发生了第一起外省来宁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事件。疫情就是命令,公安厅党委立即成立专项工作处置组,徐景武临危受命,担负起专项工作组的重任。组织召开碰头会,了解实际情况,摸清人员动向,明确侦查方向等每一项工作他都亲自参与、共商研判。从22个重点人员中,缕清每个人的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逐一摸排、逐一核对,梳理核查关系人,全部落实管控措施,将我区第一例外省来宁患病人员引发的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再无一人感染发病。   

  封控期间,徐景武多次前往隔离村镇和小区了解人员发病情况,指导辖区公安机关做好封控处置和自身防护工作。与此同时,他还担任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联络员,积极协调配合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农村农业厅、交通厅等部门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依法处理涉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的各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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