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在庄严的国徽下,几张桌子、小板凳、沙发在被告人田某家里搭建起简易而不失严肃的巡回法庭现场。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场特别的庭审在中宁县舟塔乡被告人田某家中进行,这是同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因被告人田某行动不便,而跨区域举办的一场巡回审判。
2021年9月24日14时许,被告人田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考虑到被告人田某行动不便,会同同心县人民检察院采用巡回法庭的模式审理此案件。
庭前,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调解,但由于死者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唯一的儿子,夫妻育有三个子女,妻子操劳家务,且父母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此事对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被告人家庭也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因此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庭审中,经原、被告及辩护人充分阐述事实、举示证据、发表辩论意见后,承办法官再次从法理到情理进行了调解,双方就部分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
此次庭审开到家门口,形式好,效果好。“以案释法”使普通群众看得见、听得着,教导群众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充分体现了“村民不出门,法官走上门”的司法服务模式。
今年以来,同心县人民法院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采取将审判法庭搬到老百姓需要的地方,通过“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买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