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21 -> 建设“三地”法院 护航法治宁夏 -> 法院故事
法院真情助营商 企业“涅槃”获新生
2022-09-07 08:59:27   
2022-09-07 08:59:27    来源:宁夏新闻网

97.jpg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琴)近日,宁夏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五次债权人会议,历时一年半时间,终于圆满结束了全部破产清算程序。让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企业全体职工得到整体安置,也让德富胜公司的品牌价值得到了保留升级。面对这样的破产结果,企业原法人谢金激动地握住办案法官的双手,不停地说着“感谢”二字。

  谢金告诉记者,宁夏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了十几年,产品销往宁夏、陕西、甘肃等地,市场口碑良好。2011年,企业进入吴忠市工业产业园区,需要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由于企业自主资金有限,谢金通过担保贷款、甚至民间借贷扩大生产规模,随着借贷金额的增加以及高额利息压力,致使企业发展举步维艰,最后走向破产。

  谢金说:“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经营了十几年的粮油品牌将要在市场消失时,我心里十分难受,觉得对不住那些跟了我十几年的工人因企业破产面临失业的窘境。没想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为企业着想,用各种办法为公司招募投资人,最终通过债权债务转让的方式,让工人得以整体安置,还保留住了‘德富胜’这个粮油品牌,让我心里的这块石头终于踏实落地了。”

  虽说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常态现象,但会导致大量的人员失业,挫伤和打击人们的投资信心和消费需求,加剧经济的波动和衰退,甚至导致社会的动荡和秩序的混乱。因此,在营商环境中,法治作为最核心的因素之一,不断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服务当地经济优质高效发展。近年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以“执行合同”位居全区第一的优异成绩,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进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被誉为吴忠市创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排头兵。

92.jpg

  “2020年底,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宁夏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时,考虑到该企业粮油产品在西安、兰州、西宁等地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良好的口碑,我们没有实行常规的破产清算程序,而是创新破产审判模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清产核资,把企业以托管的方式租赁给一位有意向的投资人,不仅使债权有所增值,同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停机后再开机的维修损失,保障了企业工人整体再就业。”负责该案件的法官王祺祺告诉记者,近几年,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边破边立,以破引资”新思路,将破产当作招商工作来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王祺祺介绍,在此案审理中,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吴忠市企业破产统一工作联动机制》,针对破产案件中涉及的土地、税务、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国土、市场监管、人社、公安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府院联动”的模式共同推动破产案件的有效审理。在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积极与税务、国土等部门加强沟通,为新的买受人争取了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豁免期限,助力破产财产顺利交接、复工复产。同时依托全国法院破产企业重整平台,发布破产企业的财产信息及品牌信息,充分发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资源优势,按照边破边立的审理思路,积极为破产企业招募优质投资人。通过租赁式及托管式的破产审判模式,由破产管理人与战略投资人签订租赁协议,实现破产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与投资人受让企业的无缝衔接。在本案中,最终优先债权清偿率为45.80%,普通债权清偿率为5.4830%,使全体债权均得到了一定比例的清偿,打破了破产清算程序中普通债权零清偿的历史。

  “多亏我遇到这么多有责任心的法官,让我卸下了身上背负的债务负担,还让企业工人没失业,我也被安排到新的公司负责市场销售工作,确保生活有保障。”谢金说起自己的破产经历,心中充满对办案法官的感激之情。

  “德富盛公司在整个破产程序中未出现衍生诉讼、职工上访等负面社会影响。”王祺祺说,宁夏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成功退市,是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营造稳定、公正、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功典范。下一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创新办案机制,制定相关规定,助力破产企业“涅槃重生”,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胡琴
【责任编辑】:胡琴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2018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 新闻热线:0951-5029811 传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谈:0951-603178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908244号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署)网出证(宁)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
工信部ICP备案编号: 宁ICP备10000675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060004
法律顾问: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9511100,1510951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