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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英模】史有明:被称为“最接地气的法官”?
2021-09-30 15:48:02   
2021-09-30 15:48:02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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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有明  2017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8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0年1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1993年6月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泾源县法院六盘山法庭法官史有明一直奋战在基层。从法官到副庭长、庭长,他办理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以上,判决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8%。他创新工作方法,在辖区设立“法官工作室”,通过审理案件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被称为“最接地气的法官”。 

  “发生矛盾纠纷,老百姓把希望寄托在法官身上,如果不公平公正,怎能称得上司法为民?所以,作为法官,我们要尽量为当事人多想、多做……”多年来,史有明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进入6月,史有明又戴着他的草帽来到辖区田间地头,现场解决群众地坎纠纷。他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是人民的法官,我所做的工作就是为了百姓。”

  把方便提供给当事人

  原告柳某与被告田某系同学关系,柳某曾为田某偿还信用卡欠款2万元,被告田某出具欠条约定同年8月底还款。逾期后经原告催要,被告还给原告2000元后拒不偿还剩余款项,并将原告微信拉黑,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今年5月,泾源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史有明立即联系被告田某。“我在新疆打工,无法到庭……”电话那头,被告田某对史有明说。了解实际情况后,史有明添加被告微信,将诉讼材料发送给对方。“对基本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民事纠纷案件,我尽量把方便提供给当事人。”史有明说。 

  随后,史有明通过微信对被告释法说理,最终,被告田某承诺今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柳某借款本金8000元,并承担诉讼费。至此,一件相隔千里的诉讼案件通过指尖“微法庭”得到圆满解决。

  被称为“最接地气的法官”

  六盘山法庭接触的案件当事人大部分是农民,从送达诉状副本到宣判环节,需要审判人员耐心细致做工作。为了更好地审理各类案件,史有明充分发挥“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的优势,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00余次,把法庭前移到纠纷发生现场,就地调解、审判,扩大法律宣传效果;注重了解农村风俗习惯、村规民约,融入当地群众与他们沟通、交流,被百姓称为“最接地气的法官”。 

  2017年4月,张某打工期间因事故去世,家属获赔100余万元。除了张某丧葬费外,张某妻子丁某与其公婆对剩余赔偿款的分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遂将公婆告上法庭。史有明了解双方争议后,决定以温情调解法处理该起纠纷。他按照法律规定、标准,结合家庭成员的身份、年龄计算出每位被抚养人应得的具体数额,并结合亲情耐心调解,最终妥善处理该起遗产纠纷。事后,丁某的公公张某某动情地说:“通过法庭调解,缓和了我和儿媳、孙子的关系,修复了一家人的亲情,太感谢了。”

  2020年4月,史有明在六盘山周沟村回访案件当事人。

  他把法庭变成第二个家

  除了家人,史有明的手机通讯录保存的几乎都是当事人的电话号码,方便双方随时联系。 

  “爸爸,你快点回来吧,妈妈疼哭了……”2002年的一天,史有明的长女打来电话,让他赶紧回家。史有明连夜回到家中将妻子送到医院,经初步诊断为类风湿疾病。2005年4月,妻子病情加重,高烧不退,全身关节疼痛,在固原市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几度昏迷,后经西京医院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不久便离开了人世,当时长女14岁、次女仅8岁。未能好好照顾患病妻子,无法陪伴在女儿身边,是史有明一生的遗憾。 

  由于工作需要,史有明每周常住法庭,只有周末才能回家。对妻子和女儿来说,他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父亲,但看到当事人期许的目光,是支撑他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动力与初心。

【编辑】:胡琴
【责任编辑】: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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