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两个案卷被评为全区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据介绍,两个案卷被评为全区优秀案卷,是对全区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肯定。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开展了全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议,在对全区五地市报送的58本案卷进行逐卷评查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评选出20个案卷作为全区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并向社会公布了优秀案卷名单。 其中,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履约周期内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案”和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宁夏瑞兴矿业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作为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的两个案例榜上有名。 两个案件中,上述两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克服企业生态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认定难、证据收集难、文书制作难等诸多因素,认真调查取证,厘清涉案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在涉案企业的积极配合下,依法准确定性违法行为后对涉案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办案单位能够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法定步骤,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下达法律文书,法律法规适用正确、裁量额度合理、文书合法规范、证据确凿充分。 宁夏生态环境系统向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牢固树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宗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群众满意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维护生态环境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每年都在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同时,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重要内容,不定期组织案卷自评、交叉互评,不断完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审理、告知、决定、执行等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审签、送达等法定步骤,强化对环境行政处罚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查。通过案件办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遵守等方面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此外,还通过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促进了案卷评查成果转化,进一步总结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经验,全面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