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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报告点赞宁夏:三个亮点展现司法为民情怀
2022-03-10 07:37:25   
2022-03-10 07:37:25    来源:宁夏日报

  3月9日,宁夏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代表们发现,“两高”报告在回顾2021年我国司法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分享各地法检单位先进经验时,多处提到宁夏、点赞宁夏。

  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讲到“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时,在第14页提到,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法院健全执行联动机制。

  在讲到“送法下乡‘零距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时,在第16页提到,宁夏闽宁法庭主动服务东西部协作,长年扎根移民安置区,与走出大山的群众共谱“山海情”。

  报告第32页和52页,分别提到了宁夏巡回法庭审结案件情况,和对宁夏代表团王东新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中,两处点赞宁夏,在第7页提到,河北、山西、安徽、宁夏等地检察机关追诉制售假药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索销售金额三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让肆意损害公益者付出应有更高代价。在第11页提到,山西、吉林、青海、宁夏等20个省区市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针对监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这些简短的文字既点赞宁夏法检两院的亮点工作,也镌刻着法检系统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的不懈努力,彰显了坚持人民至上的初心与担当。

  亮点一

  最高法报告点赞宁夏闽宁法庭:人民法庭与群众共谱“山海情”

  “报告中提到的‘闽宁法庭’,是我们人民法院以小法庭服务大战略,积极打造的一个专门服务移民群众的人民法庭。2014年,我们成立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人民法庭以来,从只有一个法官到建成标准化人民法庭,始终用法律守护移民群众,用法律保障脱贫攻坚,用法律护航乡村振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闽宁镇是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的典范。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闽宁镇涉及土地流转、劳务纠纷等方面的问题逐年增加。    

  2018年闽宁法庭收案460多件,是2013年的近10倍。

  “从近年来案件纠纷类型变化来看,说明乡亲们的日子越来越好了,他们在这里扎下了根,发展经济已成为他们主要的生活内容,法庭工作的重点不仅要让移民群众安心生活,也要为群众脱贫致富做好服务保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闽宁法庭开展了法官工作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进律师工作站免费为群众写诉状、走进扶贫企业普法等“一站式”服务。设立法官工作室将法院相关职能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了满足群众的法律咨询诉求,多方协调引进律师事务所每周一至周四在闽宁法庭轮流安排执业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调解、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近寻求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2021年,闽宁法庭受理各类案件574件,结案513件。

  去年4月,在全区第四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闽宁法庭获得“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小法院也有大成就,为闽宁法庭点赞,为咱司法部门的努力工作点赞!这些工作让我们体会到了满满的法治获得感,感受到法检两院的司法为民情怀,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才保障了咱移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同富裕。”马慧娟代表说。

  亮点二

  最高检报告点赞宁夏检察:对涉药品犯罪提出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

  “报告中提到了‘宁夏等地检察机关追诉制售假药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宁夏检察机关近年来在打击涉药品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这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工作,彰显了惩罚性赔偿的震慑和警示意义,让不法分子“痛到不敢再犯”。

  这项工作背后有一个典型案例。2021年8月,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14人生产、销售假药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2年至12年不等的刑罚,还判决丁某、李某某等人共同支付生产、销售假药销售价款3倍的赔偿金,共计2000多万元。

  “这14人的犯罪团伙打着‘保健品’旗号,通过互联网生产、销售假药,一年多的时间里,假药流向全国20多个省区市和境外,受害者超过6000人。我们在提起公益诉讼时,提出要让制售假药者承担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案件判决后,我们还让被告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刊登声明召回已销售的假药并销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通过这次公益诉讼,我们就是要表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不仅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还要依法严厉追究他们的经济赔偿责任!”

  “为检察机关的有力做法点赞!”王东新代表在审议检察院报告中表示,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职,在药品安全领域保护公众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使药品领域实施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惩罚性赔偿金”的违法后果,增加了违法成本,对其他潜在违法行为人起到了有效的威慑作用,彰显了检察机关落实“四个最严”的态度和决心,更加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亮点三

  来自宁夏的特聘监督员,您的回复我们在报告中已采纳

  3月8日晚,王东新代表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来的回复函:“尊敬的王东新代表,您去年提出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加强窨井盖管理、对危险驾驶罪强化监督等建议,在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第5页、第7页、第14页中均有体现,恳请您审阅并监督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这份回复令王东新感到非常高兴。

  201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王东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特聘监督员,多次参与人民检察院大走访、大调研等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这些内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采纳并得到了回复。

  其中,针对王东新提到的“净化互联网空间的建议”,在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中第5页,就以“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写了一页内容,其中特别提到网上热议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等典型案例,明确表示“网络虚拟空间,依法治理要实”。

  在报告中第7页,针对王东新提出的“加强窨井盖管理”的建议,明确表示守住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持续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隐患93万处。

  “报告中这些文字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回复,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聚焦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创新社会治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司法为民的态度,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阳光的温暖。”王东新说。(记者 尚陵彬)

【编辑】:王小梅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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