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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办结首起跨域立案法援案件
2021-01-21 11:12:51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平罗县办结首起跨域立案法律援助案件。 

  姚某与张某婚后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孩子由其父亲姚某抚养,其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2012年姚某工作时发生事故造成残疾,无法从事体力劳动,生活陷入困境。孩子母亲每月支付的400元抚养费无法维持其生活,因此孩子欲起诉增加抚养费。由于其家庭困难,且系未成年人,故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经审查确定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即指派律师承办该案件。孩子母亲到重庆市工作生活超过一年。经与法院沟通,最终通过平罗县法院以跨域立案的方式,向当事人所在地法院登记立案。有管辖权的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开庭时,因当事人家庭困难,又无力承担到重庆开庭的差旅费用,与该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既避免了当事人长途奔波,又为其节省相关费用,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受援人诉求。(通讯员 王宁 王佳)

【编辑】:杨春晖
【责任编辑】:杨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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