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残疾人,想去律师事务所做遗嘱见证,是否需要开具一个神志清楚证明?”近日,在石嘴山市司法局开展的全国助残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现场,一名残疾群众向宁夏宁聚易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涛咨询。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应确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实践中,判断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结合遗嘱人的病历资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或者其他证人证言以及遗嘱的合理性等进行判断,如果有条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但最终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由法院审理认定。”葛涛现场为残疾群众提供了免费咨询和解答。
作为“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要点之一,石嘴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满足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为导向,集中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日”活动,提升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覆盖及案件办理,不断适应残疾人的民生需要。
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为过往群众宣传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及援助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法律援助知识,重点讲解了法律援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法律援助的措施,告知行动不便的群众如何通过“12348法网”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预约、申请、咨询等事项;现场提供免费解答咨询服务,对群众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赡养、遗产继承、婚姻等有关问题给予了认真详尽的解答,通过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案例,以案释法,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残疾人群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