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召开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全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全区工作情况,听取吴忠市、贺兰县和宁夏税务局经验交流发言。
“三项制度”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三个制度的统称,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扎实推动改革,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也存在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不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等问题,需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地位。宁夏各地各部门将针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三项制度具体内容落实不到位和平台应用率不高等,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整改,通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社会评估,要以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为标准,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见实效。(记者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