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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2-05-10 20:56:37   来源:宁夏法治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安排,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必要性

  现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我区土地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对土地管理制度提出了一些新的改革要求,《条例》部分规定已不符合我区土地管理的实际情况,难以适应现在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此外,在我区土地管理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地方性特色的成熟做法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立法中得到体现。从国家层面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这些内容都亟需通过全面修订《条例》予以明确,并对上位法有关规定进行承接和细化。据此,为了维护法治统一以及与时俱进地开展土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区土地管理的实际需求,对《条例》进行全面补充、修改和完善,具有现实必要性。

  二、起草过程

  《条例》修订是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此次修订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按照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工作要求,立足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聚焦我区土地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赴区内五个设区的市及部分县区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线上对浙江、江苏、广东、湖南、广西等省、自治区的立法情况开展调研,认真学习外省立法经验做法,并先后3次向各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到修改意见85条,经认真分析研究,采纳50条,形成了目前的《条例(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条例(征求意见稿)》由原来8章84条修订为7章59条,采用全面修订的方式进行修改。一是修改《条例》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对原则性的规定作出承接与细化;三是对我区实际需要且成熟、可行的做法纳入《条例》,确保立法“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订:

  (一)微调了总体框架结构。在章节设置上,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体例编排,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结构章节进行优化,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为“国土空间规划”;鉴于“建设用地”章节内容繁多,为了结构清晰、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将其进一步分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使用与管理”三个小节。调整后的《条例(征求意见稿)》设置为七个章节,即: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二)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制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效力、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内容和修改原则等进行了全面规定,并统一完善、规范了其中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用语。

  (三)完善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耕地保护责任主体与监督考核措施;补充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措施;完善了耕地占补平衡的基本要求和方式;增加了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强化了耕地保护禁止性规定、破坏耕地种植条件技术鉴定、耕地保护资金等内容。

  (四)细化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有关规定,抽离出来单独成节。以维护农民权益为核心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土地征收预公告、征地补偿方案编制、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征地听证、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决定的具体实施要求,同时,明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及发放、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内容。

  (五)集成了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规定。在土地出让和利用方面,保留细化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原则性规定。在农村宅基地方面,完善了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增加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鼓励措施,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权益。增加了重大项目先行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土地储备制度等内容。

  (六)强化了土地管理的监督检查措施。在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自治区建立土地督察制度,对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督察;规定了自治区实行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制度;建立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等规定。

【编辑】:杨春晖
【责任编辑】:杨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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