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对于残疾人来说是‘及时雨’‘雪中炭’,为他们解决法律诉求中的燃眉之急。”6月27日,石嘴山市司法局局长孙云霞说。
2017年,石嘴山市市民李某因病造成二级精神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妻子刘某带着两个女儿离开家,拒绝照顾李某,且不承担任何生活以及医疗费用,李某的母亲无奈下向石嘴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援助。经过多方努力,法律援助律师帮助李某打赢了官司,李某拿到了妻子和女儿应付的每月1600元抚养费和赡养费。从艰难起诉维权,到获得胜诉,李某未花一分钱,年迈的李某母亲激动地说:“法律援助给我和儿子生活的勇气,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帮李某维权只是石嘴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关怀残疾人,打造“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品牌建设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司法局锦林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辖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目前,石嘴山市在册登记的残疾人有4.98万人。石嘴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示范点建设工作为契机,建立标准化的法律援助服务示范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联帮联建”活动;建立民事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评估制度,促进服务规范化。同时,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成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发挥“闫雪萍法律服务工作室”“马清华调解室”作用,实现了法律援助时时刻刻在残疾群众身边。
石嘴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创新实行“点援制”,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也会根据案件难易复杂程度、志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回避原则和办案质量等实际情况进行最优方案调整,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受援者的满意度。
今年,石嘴山市法律援助机构已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例近30件,办结近20件,累计帮助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余万元。(宁夏日报记者 刘惠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