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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名社区矫正工作者“摆渡”迷失的心灵
2021-04-20 17:30:53   来源:宁夏法治报

  “工地上又乱又脏,你们怎么来了,小心脚底下别绊着。”“别起来了,小心摔倒。”说着话,银川市兴庆区前进街司法所工作人员紧走几步,拉住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的胳膊,将他“按”在椅子上。“不放心你,过来看看。药有没有按时吃,买药的钱还有吗?”“麻烦你们一直惦记着,最近感觉挺好的。我在朋友的工地上打个零工,也不能老靠着别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王某仿佛多年的老友,热络地拉起家常。 

  王某身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针对王某的特殊情况,前进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医生了解其病情,走访其亲人、邻居、社区工作人员,为王某制定最符合其身体、精神状态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王某的状态一天天好了起来。 

  目前,我区有617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他们就像“心灵摆渡人”,使众多社区矫正对象走向新生。 

  认识更多的字、写出工整的字,是蒋某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最大的收获。“多亏了司法所的帮助和教育,学得多了才知道以前不识字、不讲理的我有多傻。”蒋某说。 

  2019年7月,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在贺兰县金贵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那时的他连名字都不会写。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教育帮扶,蒋某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吸收文化知识,现在能完整流畅地写一篇演讲稿了。 

  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高墙外服刑,在家门口走上新生之路。 

  近年来,从出台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到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到强化执法监督,我区打出一套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的“组合拳”。积极探索提高矫正质量的途径和办法,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蜕变”。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教育帮扶活动。委托有心理学专业背景或心理咨询师资质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搭建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的社会帮扶体系,社区矫正对象特困人员实现应保尽保,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控辍保学”活动。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帮助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低保政策69人,落实土地承包307人次,落实社会保险65人,落实临时救助8人,指导就业就学77人次,其他教育帮扶89人次,节日期间慰问帮扶1000余人次。 

  我区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目前,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全区95%的乡镇(街道)根据需要设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社区矫正机构与人民法院等部门,以及财政、教育等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督促责任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力争实现社区矫正职责权力清单化、监督管理规范化、教育帮扶社会化、部门配合协同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目标。(记者 杨秀丽)

【编辑】:杨春晖
【责任编辑】:杨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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