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解员帮公司要回物业费,消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6月28日,同心县新材物业有限公司经理徐曦来到司法局驻人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室,为调解员送上一面锦旗表达感谢。
同心县皓月新都小区12名业主,拖欠物业公司2014年至2020年物业费共计10余万元,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催要未果后,将12名业主起诉到法院。同心县人民法院随即委托诉前人民调解室调处该合同纠纷。“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所以拒缴物业费。”诉前调解室主任马希伟带领调解员实地走访,挨家找业主谈锁定纠纷焦点。了解事情原委后,马希伟组织物业公司与业主开展调解,在做好业主心理疏导的同时,以案释法向双方讲明物业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劝导双方积极履行义务,积极化解矛盾。
经过多轮调解,物业公司与业主最终达成和解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物业公司与业主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司法局在法院设立诉前调解,减少的是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增加的是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马希伟说。驻人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室是同心县司法局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的有力探索和实践,调解中邀请法官、民警等参与其中,集中资源和力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诉前调解化解的200多起案件中,当事人满意好评率百分百。(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