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4月22日下午,中宁县司法局按照《中宁县2021年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对全县换届调整后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分批次进行集中轮训,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第一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第一批计划参训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共计87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司法局副局长张奋才主持会议并做了开班动员讲话。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菊梅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时代意义、结构体系以及如何运用民法典知识进行调解民事纠纷,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生动活泼地解读,增强了调解员的法律素质,为大家今后的调解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基层室主任王倩就《人民调解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的衔接机制及操作流程、人民调解文书的使用和卷宗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做了详细讲解。重点讲解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调解程序及调解过程中法律文书的规范使用。讲解内容通俗易懂,对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恩和司法所所长刘剑华则为在场的调解员分享了自己二十余年来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收获的工作经验和调解技巧。通过大量典型案例分析和现场交流,讲解了他总结出的调解5法:引经据典,旁敲侧击法;另辟蹊径,迂回包抄法;趁热打铁,求同存异法;以案说法,触类旁通法;讲清法规,政策攻心法及调解活动中调解员要做的“四宜四不宜”:宜少不宜多、宜缓不宜急、宜暗不宜明、宜粗不宜细,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培训会,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操作运用性强,让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有了更深刻地了解和掌握,增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丰富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论储备,对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参训的调委会主任也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做好村(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