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自治区监委主任艾俊涛代表自治区监委作《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自治区监委首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本次向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报告总结了自治区监委成立以来,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所做的3方面工作:强化标本兼治,构建“四个以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突出目标导向,创新 教育载体,在新闻媒体设立“法治宣传”栏目,聚焦查处的典型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摄制廉政教育片《权力之殇》等,编辑廉政教育读本《捍卫脱贫攻坚》等,每年汇总剖析查处的区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编印《忏悔警示录》,分级分类开展廉政教育;坚持常态长效,突出精准施教,坚持把廉政教育做在重要时间节点前、新任领导干部履职前、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上岗前、新当选村居干部履职前,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形成强大震慑。
报告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正视存在的问题,推进“三不”融合贯通,统筹廉政教育阵地,构建“多平台、多形式、多层次”教育格局,推动廉政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果,为加快建设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开局“十四五”、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