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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2019-05-27 06:41:35   
2019-05-27 06:41:35    来源:宁夏日报

  核心提示 

  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包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方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强化市场监管行动计划》,让各类主体在宁夏创新愉快、创业愉快、创造愉快。

  工作目标 

  坚持“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原则,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诚信建设,认真履约和兑现依法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建立政府对企业失信清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助机制。

  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和共享范围,加大联合惩戒。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除药品、特设、安全生产和涉及外交安全等检查事项外,“双随机、一公开”覆盖率达100%。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率达100%;各级部门执法资格、权限和种类等基本执法信息公示率达100%;其他各类执法信息公示率达60%以上。

  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9月底前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同步上线运行。

  行动保障

  健全平台建设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建成全区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抓紧开展支撑信息公示、“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工作同步、信息共享。

  保证项目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资金。

  加强宣传培训

  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新型监管执法法律法规和技能的培训,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政策和法规,提高社会监督水平。

  强化督查考核

  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督查工作,跟踪工作进展,通报存在问题。

  主要措施

  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按时制定抽查计划,认真完成抽查任务,及时录入抽查结果。

  将抽查对象由各类企业、组织、社团、自然人等主体,向产品、项目、行为等方面拓展,逐步实现监管执法抽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全覆盖。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统筹建立省级“一单、两库”和工作平台,建立联合抽查工作常态化模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标准和实施办法,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扩大监管执法信息公示范围和内容 

  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确保法定期限内行政处罚信息100%在自治区政府网站、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准确率达100%。

  推行监管执法全过程社会监督,执法行为涉及的执法部门职责、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内容都要在自治区政府网站和执法部门网站公示。

  推进政府诚信建设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逐步开展诚信管理,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助机制,规范承诺践约的责任和方式。

  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扩大政府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纠正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推进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领域信用档案,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宁夏)网、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各行政执法机关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行政处罚等政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在宁夏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信用中国(宁夏)网公开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信息。

  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制定提升商务信用监管行动措施,持续推进生产、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流通、电子商务、金融、社会中介、会展广告、政府采购、价格、税务、统计等领域信用建设。

  完善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更多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归集、依法公示。

  加快推进国家部委已出台商务领域红黑名单的政策制度并细化落实,实现红黑名单信息公开共享。

  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着重组织实施税易贷、信易贷、信易批等守信激励产品。

  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电子商务等领域失信行为记录、公开、共享和联合奖惩。

  加快监管平台建设 

  依托宁夏政务服务平台建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和同步上线。

  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监管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务服务热线等对接融合,共享平台数据,实现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

  创新监督方式,运用“互联网+监管”技术,建立集公开、监督、问责、分析、决策于一体,具备网上公开、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功能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系统,加强民生、安全、食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实现标本兼治、联合惩戒。(记者  张瑛)

【编辑】:杨丽
【责任编辑】:任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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