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划》,到2020年,我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18年年底前,我区将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这场净土保卫战咋打?
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严重影响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工矿企业予以限期治理,未达到治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并对其造成的土壤污染进行修复治理。
推进各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各市县区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对安全利用类集中的耕地,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各市县区将建立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对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
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所在市县区政府要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加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力度
各市县区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自2018年起,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要制定并实施用量减排方案。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则。
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重点监管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安排自治区资金支持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产品研发及推广,支持示范项目建设等;通过示范引导,加快消纳粉煤灰、脱硫石膏、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废。2020年年底前,全区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0家,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少于30个。
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
以黄河两岸、沿湖、工业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量在100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制定“一点一策”整改方案并有序实施。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2019年,固体危险废物申报、转移、处置,实现全过程监管。2020年,启动我区危险废物大数据服务环境监管工作,探索“超市化”物联网管理模式。
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2019年年底前,完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1号渣场扩建和青铜峡市新材料基地渣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银川生物科技园渣场建设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4号渣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渣场和吴忠太阳山工业园区渣场建设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基本满足贮存要求。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到2020年,全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达到8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准。设区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银川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
到2020年,川区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90%,山区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明显提高,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
推进有机肥使用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
到2020年,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化肥利用率达到40%;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农药利用率达到40%,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减少土壤污染
2018年年底,实现加厚地膜全面推广使用,回收加工体系初步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3%。2019年年底,出台废旧地膜管理办法,基本实现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4%。到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不断完善,回收利用率达到85%。 (记者 王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