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14时20分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二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报警称,在京藏高速由北向南过石嘴山收费站附近有两车追尾,后车在快车道无法移动。这时正值节假日车流量高峰时段,情况十分危急,极有可能发生二次事故。二大队火速派警到达现场组织人员摆放锥桶等警示标志并指挥过往车辆,清拖了事故车辆保障了车辆安全通行。
民警在调查取证后得知,刘某驾驶蒙C****8号小型轿车在驾驶过程中因为擦拭眼镜,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操作不当,致使所驾车辆与刘某驾驶的甘D****6号小型轿车左后侧发生碰撞后,又与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造成双方当事人所驾车辆及高速公路路产设施不同程度受损,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经二大队民警认定,后车蒙C****8号小型轿车驾驶员刘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有过错,应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车速极快,司机在驾车途中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切莫分神。只有专心驾驶,才是平安出行的最大保障。(高速交警二大队 萧占鹏 俞子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