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22时23分许,李某涛驾驶宁B号小型轿车沿大武口区游艺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大武口区游艺街帝景家园门口路段处右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时,与同方向行驶至此的杜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杜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涛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不得鸣喇叭催促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行人。”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杜某无责任。(大武口交警大队 李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