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期在石嘴山市惠农区打工的马某已经联系好了第二天出车运输的货源,但最终马某却不得不把陪他多年的半挂货车钥匙交回雇主,悔恨地辞去了司机工作......
4月30日21时许,36岁的马某驾驶自己的私家车,约两个朋友在惠农区文景广场附近一酒吧喝酒至5月1日零时许。喝了4瓶啤酒的马某要提前离场,朋友还特意劝他酒后不要开车,但马某想着5点多就要出车,住地距离公司远,打的难,开车方便。加之自认为五一放假,凌晨交警不会查车,马某就侥幸驾驶宁A白色大通牌越野车沿广西路由北向南行驶到康乐路交叉口时,被夜查的惠农交警查获。经对马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值竟高达113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遂带马某至石嘴山第一人民医院抽血送检。5月2日,宁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3毫克/100毫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马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7日,马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马某醒酒后对自己的行为亦悔恨不已,称自己取得A2驾照近20年一直从事大货车司机职业。由于此次醉酒驾驶,每月1万多元的收入打了水漂,为此,他后悔得几天吃不下饭。
惠农警方提醒所有驾驶人员:为了自己及他人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惠农交警大队 石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