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广使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4月8日,区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各执法业务队室骨干,内容包括推广使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平台操作、双公示具体要求等。培训人员通过现场实操,着重详细讲解了行政处罚案件补录流程、录入范围和内容、录入要求,并对行政处罚公示进行了统一,明确信用宁夏(双公示系统)平台为行政处罚公示平台,要求各执法业务队室按标准上报行政处罚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公示。此次参训骨干将在各队室内部组织再培训,使培训覆盖到每一位执法人员,确保人人会操作,为全面推广使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奠定基础。
据悉,根据该局工作安排,自2021年起,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全部录入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照“谁办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办案队室录入、校对所办理案件,法制审核机构负责录入案件的终审,形成“录入+校对+审核”模式,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件件录入、合法准确。(区综合执法局 雷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