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有36个集体(包括专案组)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石嘴山市纪委监委荣列其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全力攻坚克难,查处了一批在全区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打掉了一批“保护伞”“关系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51件,立案81件1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2人,组织处理63人,先后对16人采取留置措施,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2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以肖某某为首的家族涉黑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宁煤集团汝箕沟煤矿采区内。在查处过程中,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与公安机关专案组形成“双专班”工作模式,重大信息及时互通,重要案情共同研判,无缝对接,整体推进。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职人员91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组织处理1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8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坚决做到“一案三查”,既查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又彻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查处以徐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案件时,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市县两级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公路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均存在失职失责、失察失管的问题,个别公职人员甚至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截至目前,共查处公职人员61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组织处理1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中“保护伞”10人。
紧盯关键环节,以点带面精准打击。在查处张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案件中,将张某某等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这一犯罪事实作为突破点,对8年前案发时公安机关侦察案卷、检察机关起诉案卷、审判机关的审理案卷全部起底排查,发现公检法机关均程度不同存在压案不诉、定性不准、降格处理、漏罪漏人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此案查处“保护伞”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4人。
针对金融领域出现的新型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体推进。查处的以孙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获得资金1.2亿元,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在查办过程中,该市纪委监委共查处公职人员39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13人。(宁夏日报记者 谢薇/文 图片由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