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从2016年开始以签订虚假的“投资合作合同”,许以高额利息的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某、马某某、王某某等人信任,将个人资金及银行信用卡交给任某某,任某某利用受害人投资的钱及信用卡开展信用卡代还业务,期间按照约定给予被害人一定额度的利息,到了2019年4月因无法继续兑现,随后逃匿无法联系。截至2020年6月共有14人报案,共计损失金额250.388万元。
引发该案件的原因是被害人找任某某帮自己代还信用卡账款,任某某趁机用被害人信用卡为第三人还款以此赚取手续费。检察官通过本案告诫广大群众:为了自己的财产安全,请大家合理规划自己的消费用度,不要给不法分子趁机而入的机会。(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