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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执行职务 终受法律制裁

稿件来源:惠安堡执法大队发布时间: 2022-05-05 23: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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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运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车主现身蓄意阻碍交通执法检查。最终,酿下苦果、追悔莫及,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六日。

  近日,宁夏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惠安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国道211线太阳山镇路段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流动稽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宁CF5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疑似超限超载,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车辆准备靠前实施执法检查时,被此前对大队执法车辆进行“跟踪盯梢”的货车车主马某贵驾驶的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宁CDF9**)频繁干扰:大众轿车故意行驶至交通执法车辆前方占道并左右变道“蛇行”进行拦截阻挠,致使执法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持续时间长达30余分钟,最后使得宁CF57**重型半挂牵引车借机驶离公路,蓄意逃避了执法检查。  

  在此期间,大队执法人员、带班大队长张伟当即向同心县公安局报案。随即,马某贵被传唤至同心县公安局接受调查。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确认,马某贵的行为属于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同心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马某贵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的侦破,不但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彰显了交通执法的公信力及影响力。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积极联合当地公安交管、兄弟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集中力量、出重拳严厉打击“路虫”“跟踪盯梢”执法车辆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此,交通执法人员温馨提示货车车主及货车司机师傅们,合法规范装载、安全守法运输,让我们共同维护运输市场良好秩序和环境。同时,莫要以身试法,以触犯法律为代价换取私利的行为,最终得不偿失,后悔莫及。(惠安堡执法大队 吴海英 张伟)